今天算是第一次參與研究所的課程,比起學士班的課程,除了人真的是很少外,跟教授的距離變得超級近。
本日的主題圍繞在公發公司董監事、經理人的持股比例上,表格是老師那邊研究時從集保中心取得的原始數據分析而來,簡而言之就是我國公發公司經營層的持股比例均具有一定比例(集中於5%~50%)。
我個人第一個想法是,跟家族企業有關係,理由是家族企業會希望自己持有公司也自己經營,並將股份跟經營權代代相傳,達到永固江山的概念。
另外,雖然我國公司法乃至課堂上都有提及「經營所有分離」的概念,出自公司法第192條,然而可見我國公發公司現況遠遠不及此概念,更是經營所有一手掌握的情況,與過往讀書的「立法目的」有相當大的差異。